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9月30日上午,城关办事处妇联组织基层妇女干部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 在学习会上,城关妇联负责人介绍了妇女应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婚姻家庭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及保障法的修订实施过程等。让广大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内容的进一步加深了解,学会了如何依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使她们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得到了增强。 会后,广大妇女干部还兴致勃勃地进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知识竞赛。 (城关办事处妇联) 2007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