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妇联主席厉月姿在全省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自:- 2008-2-26
 
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大力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妇联主席   厉月姿

 2007年4月9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5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交流、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推进我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化,进一步发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我省基层“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作用。下面我代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

  一、我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

  自2005年8月全国召开“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省围绕建设“平安浙江”目标任务,根据全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要求,启动了浙江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一年多来,在省平安办的有力指导下,在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协调机构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基本达到了社区创建面80%、农村创建面60%的要求,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对我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我省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动员全社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工作载体。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研究部署。一是加强领导。去年初,我省在原有维护妇女权益联席会议基础上增加相关部门,建立了由14位厅局级领导为成员的浙江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保证了对全省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此后,全省11个市和90个县(市、区)也都相继成立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绝大多数的乡镇和街道、社区(村)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任组长的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全省已逐步建立了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五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制订计划。2005年10月,我省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把创建工作目标重点确定为“四进”、“七无”,即:推进“普法宣传进家庭、文化科技进家庭、道德礼仪进家庭、安全知识进家庭”,努力实现家庭“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纠纷、无事故、无邪教、无犯罪”,并明确各有关部门创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各市县在贯彻落实省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也都因地制宜制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三是明确步骤。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明确2005年下半年重点是深入调研,组织启动;去年重点是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培育“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示范社区,并抓好“平安家庭”创评工作的试点;今年全面推开“平安家庭”创评工作。各地根据省创建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并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都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作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社区”、“平安村(居)”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一项新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同”:一是同部署。年初在全省平安建设工作、综治工作部署中,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同指导。省平安办、省综治委(办)领导多次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指导,并派员深入基层具体指导试点工作。去年在宁波召开的全省基层平安创建现场会上,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验列入典型交流,并组织与会代表到全国“平安家庭”创建示范单位海曙区华兴社区进行学习考察。三是同考核。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全省平安市县考核体系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时经过各地自查、妇联复查,再由省平安办统一抽查、评分。去年全省评选的30个省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示范社区(村),都同时达到“平安社区(村)”的标准。

  (二)深入宣传教育,筑牢平安根基

  各地各部门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集中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有的市县制作专栏节目,有的社区建立宣传一条街,一些基层单位开辟专题宣传栏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平安家庭”模范户先进事迹,以及有关政策法律、科技知识等进行宣传报道。二是广发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庄、家庭等发放创建“平安家庭”倡议书、平安常识手册、平安创建广告衫和“平安是福”宣传围裙,张贴宣传画和平安警句,开展居民平安意识问卷调查等,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深入到每个家庭和妇女群众中。三是开展教育培训。各级妇联利用妇女学校、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妇女活动中心等阵地,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进行政策法律、思想道德、健康安全等方面教育辅导。四是加强文艺宣传。许多社区和乡村组建“平安家庭”文艺宣传队,举办广场文艺晚会和纳凉晚会,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有的市县举办“平安家庭”专场文艺演出,深受群众欢迎。如金华市通过社区文艺演出队、“家庭剧团”等,把创建活动内容编成小品、相声、快板、道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巡回城乡进行展演,让居民群众在轻松愉快中接受教育。

  为了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和效果,各地注重整合社会资源,把“平安家庭”宣传教育活动与其他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融合渗透、相互促进。如去年“三八”维权周期间,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举办全省“平安家庭”创建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年活动双启动仪式,在全省组织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工作“六进”活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有的市已把“平安家庭”作为“文明家庭”创评的准入条件,在“文明家庭”评选表彰中树立一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区”和模范家庭。有的市还对妇女和家庭成员进行资源节约、绿色环保和卫生健康教育,并发动妇女参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农村“三改”工作。各地妇联、禁毒办、综治办根据浙江禁毒斗争形势和“平安家庭”创建要求,联合启动新一轮“无毒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基层骨干和数千支巾帼志愿者队伍活跃在基层第一线,开展禁毒禁赌宣传和帮教工作,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自觉抵制赌博违法犯罪行为。

  (三)拓展基层服务,强化创建实效

  各地坚持把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寓于各类行之有效的服务之中,通过做好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平安服务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家庭不平安、不和谐的各种因素。主要搞好三个方面的服务:

  一是加强维权服务。在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全面推广建立综治工作中心和综治工作室(站),建立健全联排联调机制,积极预防化解涉及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矛盾纠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妇联系统在维权载体上,重视发挥“四个一”的作用,即:一线——省妇联的妇女维权公益热线,全年为一千多名来电者提供心理疏导和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一窗——各级妇联信访窗口,着力提高接待人员政策法律水平和心理辅导能力,仅去年就妥善处理妇女信访案件达20560件;一站——各级妇联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建立法律援助妇联联络站,及时帮助妇女解决法律困惑,依法处理家庭婚姻问题;一室——社区姐妹谈心室(社区妇女维权站),通过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的咨询疏导工作,帮助家庭成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二是加强安全服务。支持和鼓励各地增加投入推进技防建设,许多社区配备了电子监控系统,安装了110报警器,普及单元式电控门、巡更钟、电动自行车地桩锁等基础设备,有效地提高了基础防控能力,减少了家庭案件的发生。全省中小学警校共建率已达82%,公安政法机关在12000多所中小学派驻了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安全教育,在学校、幼儿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1230个,派驻保安员2800多名,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5600多处,有效地维护了儿童安全和家庭平安。

  三是加强就业服务。各地积极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提高家庭成员的就业能力,其中培训女性劳动力83万人次。省妇联利用义乌小商品国际商贸市场的优势,开展“百万妇女闯市场,来料加工显身手”对接活动,全省已发展来料加工点7000多个,参与妇女达90多万人。如青田县由于移民安置引发一些不稳定因素,当地妇联协助政府及时引进来料加工项目,积极开展来料加工培训,帮助移民家庭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矛盾。

  (四)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创建合力

  在创建活动中,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各级综治办、妇联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列入基层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夏阿国同志多次召集省综治办、省妇联领导商量研讨创建工作,并明确提出要求,作出具体指导。各级妇联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工作优势、参与社会协同、服务妇女儿童的重要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落实“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培育树立示范社区(村),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创建活动经验和方法。二是各成员单位从本系统职能出发,着力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如各级公安机关发挥110指挥中心、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救助工作协作网络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司法部门结合“五五”普法,做好法律宣传进家庭文章,开展人民调解,预防和制止家庭矛盾激化,并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家庭实行法律援助。各级团委结合创建活动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法院、检察院、信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广电等部门都十分重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年多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我们感到,这项工作离中央和省委对我们的要求还有距离和不足,主要是各地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宣传声势有待进一步加大,消除家庭不平安因素的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这些都需要我们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实效。

  二、2007年工作意见

  2007年是我国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之年,是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之年。我省“平安家庭”创建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平安浙江”建设总体部署,从影响家庭平安的主要问题入手,以社区和农村的“平安家庭”创建为重点,以保障家庭平安的工作网络为依托,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宣传和服务,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基层平安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教育进家庭,进一步营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良好的社会氛围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群众性活动,要广泛发动妇女和家庭成员参与,以每个家庭的平安构建整个社会的大平安。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立足社区、农村,深入家庭主阵地,广泛开展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围绕宣传教育进家庭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从扩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宣传面着眼,做好五个结合的文章。一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与“五五”普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相结合,利用“三八”维权周、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等契机,引导家庭成员学习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和表达利益,促进家庭平安与社会和谐。二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与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相结合,将“平安家庭”作为“文明家庭”创建的首要准入条件,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平安家庭”创建的基础性工作,使两方面内容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三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与家庭教育工作相结合,把家庭教育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广泛开展“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指导家庭成员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和能力。今年要重点抓好“千场家庭教育知识大讲堂”和“万名留守儿童代理家长”活动,努力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四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与禁毒禁赌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无毒家庭”创建活动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教育家庭成员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广泛开展禁赌宣传,发挥社区、农村妇女禁赌队的作用,制止赌博歪风在家庭蔓延,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社区、农村的平安建设。五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中。发动妇女参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三改”、民主管理等工作,切实发挥创建活动在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美化、乡风文明、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其次,要从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家庭”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眼,广泛开展“三项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平安家庭”创建重心在基层,为此,根据“四进”要求,要在社区和村广泛开展以“三项内容”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法律治家。要针对基层和家庭特点,对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条例》等与家庭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他们的遵守纪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案件发生。二是开展道德礼仪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道德立家。要向广大家庭积极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的各类思想道德宣传实践活动,弘扬先进文化,倡导家庭美德,努力营建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睦相处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和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家风民风。三是开展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知识兴家。要根据家庭平安的实际需要,在群众中传播普及有关科学知识,特别是重点加强卫生、安全和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庭成员追求健康、文明、安全的生活方式,主动防范事故发生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各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同时要做到创新载体,丰富多彩。如通过广播电视、群众集会、培训学习、宣传展示、知识竞赛、发放资料、树立典型、评选先进等多种形式来扩大宣传面,使创建“平安家庭”的宣传深入到每个家庭和妇女群众中,力争家庭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维权服务到基层,努力打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基础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家庭平安的基石,是“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中心工作。各地反映出的婚姻家庭道德失范,家庭暴力干预不力,离婚妇女权益受损,女性就业再就业受歧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财产权益受侵犯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直接危及家庭平安、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注重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围绕维权服务到基层重点突出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网络和妇女法律援助联络站。还没有建立的县(市、区)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建立县级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网络及妇女法律援助联络站;已建立的县(市、区)要做好健全、规范、完善工作,针对本地家庭暴力情况和有关妇女儿童维权重大问题,增强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是要求80%社区,60%村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姐妹谈心室),做到场地落实,人员落实。通过建立妇女维权的基层组织网络,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收集反馈渠道,帮助家庭成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做好归正人员、吸毒人员的家庭帮教工作。继续开展归正人员、吸毒人员的结对帮扶活动,健全社区(村)、派出所、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同时加强对归正人员、吸毒人员的子女教育,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预防和减少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四是做好关怀留守儿童工作。开展“万名代理家长”结对献爱心活动,弥补父母长期在外的家庭教育缺失,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感,教育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五是做好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开展对困难家庭的就业帮助和生活救助,推动发展来料加工业和家政服务业,引导就业困难妇女参与到来料加工、家政服务中实现就业;进一步做好巾帼扶贫行动、春风送岗位行动、春蕾计划等扶贫工作,帮助困难家庭脱贫致富,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三、队伍建设强基础,不断健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化工作网络

  实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四进”、“七无”等目标任务,培养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创建工作队伍是基础。各地要继续加强妇联信访人员队伍、妇联系统劳动监督员队伍和女性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她们在“平安家庭”创建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创建活动需要,今年围绕队伍建设强基础还要重点抓好基层两支队伍建设:

  一是社区和农村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很多地方都已建有以社区妇联干部和村妇代会成员为主体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她们在基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重视社区和农村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都争取成立由妇女干部、法律工作者、共产党员、热心群众等人员组成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巾帼维权志愿者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开展定户联系、定期排查、定点服务,切实发挥她们在家庭治安防范、家庭纠纷排查、社情民意诉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弱势群体帮扶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社区和农村的女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现在,社区和农村基层妇女干部已有相当部分参与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妇女干部和妇女骨干在平安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妇联要与司法行政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女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妇代会的组织优势和基层妇女干部在工作上耐心细致、善解人意,在生活中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平时广泛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工作优势,加强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及时预防、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对基层女性人民调解员要开展定期培训,帮助她们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调解水平,并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和农村的女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四、完善机制抓长效,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参与面广、工作量大,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才能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化,才能真正发挥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我省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今年围绕完善机制抓长效,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根据中央综治委对各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考核的要求,省市县各级都要健全领导协调机构,并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年初根据部分单位领导分工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了调整,确保创建活动的领导力量。市、县两级也都要巩固完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协调机构,将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要建立相应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指导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运作机制。各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必须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纳入基层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中,与平安社区、平安村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要加大调研力度,建立调研制度,调查了解创建活动存在的困难、问题,明确社区、农村涉及家庭平安的突出问题,做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各地创建活动的做法、经验,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创建活动的信息传输工作,畅通上下信息交流,及时反馈各地创建活动信息。“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已列入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指标体系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目标中,在去年考核的基础上,今年将修改《浙江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希望各地都要认真了解考核要求,并依此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评选激励机制。各地要重视培育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去年,我省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示范社区(村)的评选,有的市县开展了“平安家庭”模范户评选。我们要在去年开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在社区、行政村广泛开展“平安家庭”评选活动,“平安家庭”户要求达80%以上,对没有评上“平安家庭”户的要积极帮助整改,逐步达到“平安家庭”要求。在各地广泛开展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经推选再产生省“平安家庭”百户模范户。

  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将创建活动纳入部门工作的总体部署,使之成为各单位的自觉行动,实现部门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妇联作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继续推进工作协调网络。各地要进一步整合各项家庭建设活动的资源,不断拓展社会参与途径,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注重发挥各种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组织的重要作用,探索借鉴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思路来开展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促进家庭平安的公益活动、志愿活动和文化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省构建党政统一领导,妇联、综治部门牵头,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新格局,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的要求落到实处,使我省创建“平安家庭”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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