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妇〔2008〕8号
浙江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妇联:
春暖花开,又一个春季植树造林的大好季节来到了。今年的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生态和环境保护意识,以“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弘扬生态文明”为主题,以义务植树为载体,以绿化示范村创建为重点,积极推进全省城镇绿化和森林城镇的创建工作。
一、继续做好植树绿化宣传发动工作。全民义务植树是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一个有效抓手,也是推进绿化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抓住契机,把义务植树活动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绿色和谐社区建设等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当地的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板报、橱窗等形式积极地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结合“三八”节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向妇女群众广泛宣传建设“生态省”和“绿色浙江”的重要意义,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宣传绿化造林、绿色家庭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宣传“三八绿色工程”的成果,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生态意识和绿化意识,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绿化的良好社会氛围,把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按照林业部门2008年“植树绿化”、“关注森林”等活动方案,各地要积极参与,认真配合,赋予义务植树活动以新内涵、新形式。一要组织巾帼志愿者种行道树,参与绿色通道建设。要鼓励和提倡绿地的认种认养,开展护绿爱绿活动,结合年轻人的时尚特点,开展新颖趣味的植纪念树、造纪念林活动。要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植树的覆盖面,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职率和植树成效。二要组织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绿化示范村、森林城镇建设,继续配合当地搞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注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弘扬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绿化城镇、森林城镇建设,努力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的生态和谐发展目标。
三、保护好、发展好、利用好“三八”绿色林地。各地要因地制宜,努力从技术上、信息上支持和帮助农村妇女发展效益林业、特色林业。一要按照林业部门“山核桃西进、香榧南扩、枣业复兴”计划,发展适销对路的果园、珍稀干果、木本药材等生产基地,增加妇女收入,增强致富能力。二要充分利用生态和林业资源,培育和开发生态休闲旅游基地,满足人们“走进森林,享受农家乐”的需求。三要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加大消防监督。在组织妇女参与农林产品的新技术培训的同时,要加强森林消防知识教育,帮助和引导农村妇女安全用火,自觉保护生态和林业资源。
各市妇联要及时做好绿化工作总结,并于6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全省妇女植树绿化情况统计表》和植树绿化情况(包括“三八”绿化示范基地的情况)总结报省妇联妇女发展部。
联系人:黄伊伊 电话:0571-87057505
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妇女发展 绿化造林 通知
浙江省妇联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印发
